異地辦公應該如何交稅?
來源:www.nnznyyxlk.com 時間:2017-09-14 11:00:00瀏覽次數:2882次
甲公司主要從事衛生潔具貿易業務,公司注冊在A地某工業園區,因業務發展需要,公司在B地某商務區購得一棟辦公樓,公司人員搬遷至新辦公樓,但公司注冊地沒有發生變更,仍然向A地繳納各項稅收。
經營一段時間后,B地工商、稅務部門多次找到甲公司,要求其辦理工商、稅務變更登記,否則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。
甲公司考慮到經過多年經營,與A地相關部門形成良好的溝通關系,如果全部變更至B地,需要耗費時間和精力再進行公關,而且還不一定會有很好的效果。
出于種種現實問題的考慮,公司遲遲未變更新辦公地址的工商和稅務登記事項。
企業異地經營,企業實際經營活動不在注冊地,注冊地管理部門無法實際行使管理職權,而實際經營地管理部門不是其法律所屬管理機關,存在兩頭管理不便的問題,因此我國法律總體上是禁止企業異地從事經營活動的。
法律風險:
1.根據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73條規定,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,可能被課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2.根據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第63條第(二)項規定,可能被處以警告、限期辦理登記、責令停業整頓、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。
3.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2條,如果企業涉及訴訟事項,對企業法人提起的訴訟,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,而法院的文書也將送達住所地址,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而未收到法院文書失去出庭辯護機會,經由法庭缺席判決可能要承擔敗訴風險。
銘熙工商財稅針對此類案例給出的防范建議:
1. 變更工商登記,將公司注冊地址變更為經營所在地。
2. 在實際經營地成立分公司,公司部分業務向總部注冊地繳納稅收,部分業務向分公司所在地繳納稅收。
3. 若涉及稅收優惠,流轉稅可以在經營地繳納,也可以由總公司匯算清繳,所得稅由總公司匯算清繳。
4. 不從事實際經營活動的注冊地址應有文書信函收發聯絡人,簽收的文書信函能及時轉發至公司經營所在地。
企業異地經營的現象從根本上來說是不符合法律規定,因為不僅僅是涉及到稅收問題,還有方方面面的當地部門管理公司的問題。所以那些注冊地和辦公地不在一個區域的公司,應該盡早改正過來,這樣才能給自己減少許多的麻煩。如果您在創業路上有任何不理解的內容需要咨詢,歡迎咨詢廣州銘熙工商財稅。
相關資訊